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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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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工伤保险政策
最新关于葫芦岛市工伤保险政策
随着葫芦岛市经济社会水平发展,我市不断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对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即“三项待遇”都不同程度地提高了标准,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这些举措更好的保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葫芦岛市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即“三项待遇”都不同程度地提高了标准。
本次调整的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其中,一级伤残每月增加150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140元,三级伤残每月增加130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120元。五至六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也有所增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2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0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80元。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月增加70元。
葫芦岛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葫芦岛市出台《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实施补充工伤保险是我市加快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对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有益的、必要的补充,也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这项政策的出台,对于完善我市多层次工伤保险体系,解决工伤保险一次性补偿金偏低等实际问题,更好的保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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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葫芦岛市工伤保险缴费新指南
如果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就要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小编为大家收集了有关葫芦岛市最新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工伤保险办理缴费流程以及工伤保险其他相关的知识,下面是由工伤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葫芦岛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2、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3、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4、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
查看全文>>了解葫芦岛市工伤认定
小编通过葫芦岛市的市民了解到,大多数的市民对于办理工伤保险认定的相关流程并不熟悉,那么工伤保险认定的条件有哪些?葫芦岛市工伤保险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工伤保险小编在这里已为大家提供了一份详细的工伤保险认定资料,与大家一起分享。
葫芦岛市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在下列情况下造成伤残、职业病和死亡的,享受工伤(亡)保险先待遇:
(一)在本单位生产、我作区域,从事与生产、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任务和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派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派,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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