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工伤保险查询

晋城市工伤保险政策

社会工伤保险是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一种保险保障。近日,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人事局发表了《社会工伤保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强制说明了工伤保险是保险人民的一种保障。同时,《条例》还对2016年新推出的政策做了一些调整。下面,就让小编 查看详情>>

晋城市调整工保险的缴费标准及缴费的相关事宜

据小编走访了解,晋城市为了社保局为了能够让企业职工在工作中都能拥有好的劳动保障,从2016年1月起,对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做了重新的定制。工伤保险的缴费是是依旧工伤程度的不同而不同。同时,对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也要按按照《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制度》进行。

晋城市调整工保险的缴费标准及缴费的相关事宜

晋城市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全市用人单位可以3638元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183元;月最高缴费工资基数不得高于300%即10914元。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晋城市工伤保险缴费的相关事项

(一)缴费单位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的申报表和有关材料。

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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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晋城市工伤赔偿政策调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晋城市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现就有关赔偿事项通知如下:

最新晋城市工伤赔偿政策调整

一、晋城市工伤赔偿调整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晋城市工伤赔偿调整幅度和办法

(一)调整幅度。

根据我省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及工伤保险待遇保障等情况,各统筹地区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平均幅度,要按不低于上年度平均待遇的10%的比例确定。其中,各统筹地区调整伤残津贴的平均幅度要掌握在220元左右。

(二)调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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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晋城市工伤认定标准知多少

近日,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工伤保险的认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新做调整。调整后的《条例》中明确说明了工伤的判定与标准。工伤保险做为保障社会企业职的一种生活保险。下面,小编就对这一《条例》中的有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2016年晋城市工伤认定标准知多少

晋城市认定工伤的标准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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