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工伤保险查询

丽水市工伤保险政策

近日,丽水市出台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文件,明确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八类,不同类别对应不同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工伤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事故发生后,由社会保险机构在社会范围内调剂资金支付,把工伤带给企业的财务风险降 查看详情>>

丽水市工伤认定的办事指南

根据我国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一般都是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的。那么认定需要哪些办理手续?工伤保险小编整理了丽水市工伤认定操作流程。

丽水市工伤认定的办事指南

丽水市工伤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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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丽水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工伤保险作为主要的社会保险之一能够很好地保障人们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人们对于工伤保险的重视程度也逐渐加深。那么关于工伤保险政策大家是否有了解呢?工伤保险小编给大家提供了一份丽水市工伤保险新政策的详细内容,供大家阅读。

解读丽水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为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及浮动费率的经济杠杆作用,合理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加强基金管理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96号)精神,现就丽水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及浮动费率办法做如下通知:

一、调整行业基准费率

(一)根据全市各地工伤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将全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为三个层次,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低于8个月平均支付水平(含储备金和风险调剂金,下同)为第一层次,8到16个月为第二层次,高于16个月为第三层次。

(二)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筹资原则,第一层次一到八类行业工伤保险费率确定为0.4%、0.6%、1.2%、1.4%、1.6%、2.0%、2.1%、2.2%;第二层次一到八类行业工伤保险费率确定为0.2%、0.4%、0.8%、1.0%、1.1%、1.4%、1.7%、1.9%;第三层次一到八类行业工伤保险费率确定为0.2%、0.3%、0.7%、0.9%、1.1%、1.3%、1.5%、1.7%。

建设施工项目工伤保险费费率暂按原规定执行。

(三)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连续两个年度出现跨层次变动的,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财政等部门按照累计结余率稳定在12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的要求及时调整行业基准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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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丽水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为了切实保障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益,为劳动者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等方面得到物质帮助。那么丽水市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工伤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丽水市工伤赔偿项目标准详细资料。

2016年丽水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丽水市工伤保险医疗费赔偿标准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丽水市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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