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社会保险局
简介:陇南市社会保险局成立于1986年6月,市社保局内设办公室、基金管理科、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稽核科七个科室。
主要职责:综合管理、经办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基金实施计划,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预算、决算并监督实施;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政策的落实、待遇支付和参保对象个人账户管理;办理市直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的退休、退职和失业的审批、待遇支付以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院医疗费的核定支付。拟定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并监督实施以及社会保险法规、政策赋予的其它工作。
地址:陇南市南桥路
电话:0939-8211665、8212086 网址:www.gslnsi.cn
陇南市工伤保险政策
关于陇南市工伤保险缴费最新规定
据悉,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本文为大家介绍陇南市工伤保险的缴费规定。
陇南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规定
1.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的规定,工伤保险行业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由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一类行业的基准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5%,二类行业为1%,三类行业为2%。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
2. 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经办机构根据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确定缴费率。
3.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在管理费中列支。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4. 工伤保险费实行地税征缴。地税局征收的工伤保险费按季划入同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管理,县(区)财政局应按季将征收额10%的储备金和30%的调剂金直接划入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剂使用。征收的其余部分的工伤保险费按季划入县(区)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用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
查看全文>>最新陇南市工伤保险赔偿指南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在陇南市应该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赔偿呢?工伤保险小编为你提供陇南市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陇南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查看全文>>小编给大家讲解陇南市工伤认定的相关事项
近日,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工伤保险的认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新做调整。调整后的《条例》中明确说明了工伤的判定与标准。工伤保险做为保障社会企业职的一种生活保险。下面,小编就对这一《条例》中的有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陇南市工伤认定条件
一、在工作时间内;
二、在工作岗位上;
三、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陇南市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工资表、工作证、工卡、同事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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