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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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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工伤保险政策
马鞍山市新制定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近日,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工伤保险的赔偿制度》(以下简称《制度》)重新做调整。调整后的《制度》将在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制度》中明确说明了社会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及工伤的伤残认定。下面,就跟随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马鞍山市工伤保险赔偿条件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查看全文>>详细讲解马鞍山市工伤保险的鉴定标准
近日,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工伤保险的认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新做调整。调整后的《条例》中明确说明了工伤的判定与标准。工伤保险做为保障社会企业职的一种生活保险。下面,小编就对这一《条例》中的有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工伤认定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调查核实;
4、作出认定结论
马鞍山工伤认定申请条件
查看全文>>全面讲解马鞍山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和缴费的相关事项
目前,马鞍山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重新做了调整。在此次的调整过程中,主要针对现行的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进行整改。其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缴费是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下面,就由小编来给大家讲解关于这方面的内容。
马鞍山市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经马鞍山市政府同意,马鞍山市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马鞍山市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行调整并实行浮动费率。调整后,马鞍山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按行业风险划分为八大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社保经办机构将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等因素变化情况,定期确定其所在所属行业不同费率档次间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是否浮动意见,经相关部门研究后,报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执行,职工个人不缴费。
马鞍山市工伤保险缴费的相关事项
市人社部门表示,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全市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年约减少征缴3000万元,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下一步,人社部门将继续完善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健全工伤保险浮动费率体系,更好地维护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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