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工伤保险查询

梅州市工伤保险政策

工伤保险小编了解到,梅州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梅州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市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们了解过梅州市的工伤赔偿标准吗?还不了解的职工市民可以参考下文: 梅州市工伤赔偿 查看详情>>

介绍梅州市工伤保险条例详细内容

工伤保险相信大家都不陌生,那么其中的条例都有谁清楚的了解呢?梅州市人社局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了本条例,下面由工伤保险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

介绍梅州市工伤保险条例详细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所在地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国家机关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工伤保险工作应当坚持预防、救治、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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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梅州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最新消息

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可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工伤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的同时,都应获得自己应得的费用。那么梅州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是怎么样的?详情请看下文:

2016年梅州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最新消息

梅州市工伤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必须按职工本人实际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在规定的上下限内)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将缴费工资申报情况向职工公布。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按以下办法确定:

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4958元,下限为2243元。

梅州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梅州市工伤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0.7%,由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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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流程操作指南

据国家规定,工伤认定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两个条件是证明劳动关系和证明工伤发生事实。那么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视为工伤?工伤认定的办理材料以及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由工伤保险小编带您了解梅州市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梅州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流程操作指南

梅州市工伤认定办理条件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3、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梅州市工伤认定办理材料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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