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工伤保险查询

内江市工伤保险政策

据悉,内江市人社部和财政部响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今年联合发出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积极做好此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人社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科学确定 查看详情>>

内江市最新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据工伤保险小编了解,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2016年内江市工伤赔偿的办理流程有哪些呢?接下来的时间,就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吧。

内江市最新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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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新出台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政策方案

近日,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刊发了《关于社会工伤保险保障的条例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保障。同时,《通知》还对工伤保险的新政策做了调整。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内江市新出台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政策方案

内江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内江市符合本次调整待遇对象52967人(含供养亲属),月人均增加工伤保险定期待遇227.75元,增长11.48%,调整后月人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2211.12元。其中:1-4级伤残人员(含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伤残人员,下同)28360人调整伤残津贴(或养老金),月人均增加伤残津贴(或养老金)300.94元,增长11.8%,调整后月人均伤残津贴(或养老金)2850.51元。

5-6级伤残人员3729人调整伤残津贴(或养老金),月人均增加伤残津贴(或养老金)237.83元,增长12.26%,调整后月人均伤残津贴(或养老金)2177.36元。伤残人员4573人调整生活护理费,月人均增加生活护理费114.19元,增长6.11%,调整后月人均生活护理费1983.53元。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配偶)9213人调整抚恤金,月人均增加抚恤金130元,增长12.23%,调整后供养亲属(配偶)月人均抚恤金1192.55元。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其他)7092人调整抚恤金,月人均增加抚恤金130元,增长12.85%,调整后供养亲属(其他)人月均抚恤金1142.01元。

内江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该负责人介绍,自2004年起四川省已连续十二年调整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为1-4级和5-6级工伤人员分别提高伤残津贴2150元、1665元;为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提高抚恤金940元。其中:“十二五”期间,为1-4级和5-6级工伤人员分别提高伤残津贴1320元、1045元,较2010年增长1.97倍、1.94倍;为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提高抚恤金565元,较2010年增长1.8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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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带你了解内江市新的工伤认定标准

近日,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刊发《2016年关于工伤保险认定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为保障企业职工在工作中都能依法享受到工伤保险的义务。人社局特对新制订的工伤保险认定标准做了一系列的说明。现在,就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小编带你了解内江市新的工伤认定标准

内江市工伤认定范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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