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地区工伤保险查询

日喀则地区工伤保险政策

工伤鉴定是每个工薪阶级需要了解的知识。工伤鉴定栏目是国内最权威,最专业的工伤咨询网,其中包含了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请,工伤鉴定费用等相关知识。下面是工伤保险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日喀则地区的资料,希望能帮助更多的人民职工。 查看详情>>

关于日喀则地区工伤赔偿新标准的介绍

据工伤保险小编了解,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日喀则地区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呢?接下来的时间,就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吧。

关于日喀则地区工伤赔偿新标准的介绍

日喀则地区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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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喀则地区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介绍

大家可知,如果要想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就必须得缴纳工伤保险费,那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否像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呢?下面是工伤保险小编整理的有关日喀则地区最新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以及工伤保险其他相关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日喀则地区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介绍

日喀则地区工伤缴费比例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2、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3、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4、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

日喀则地区工伤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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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定:日喀则地区工伤保险政策

据悉,在日喀则地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以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工伤保险。随着日喀则地区工伤保险体系建设的完善,现在对我市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及待遇方面有了新规定,具体内容请大家阅读下文了解。

最新规定:日喀则地区工伤保险政策

日喀则地区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规定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率按照国家公布的工伤保险行业类别确定,风险较小的一类行业,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5%,不实行费率浮动;中等风险的二类行业和风险较大的三类行业,初次缴费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和2%,费率每两年浮动一次。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实行上下浮动两档的原则。

日喀则地区工伤保险的待遇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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