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工伤保险查询

铜陵市工伤保险政策

铜陵市人力资涛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和相关的政策条例,决定对现行的工伤保险缴费标准进行统一的修改。修改后的缴费比例以及缴费基数等相关问题瓷将在2016年3月1日起开始实行。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铜陵市对工伤保险缴费的最新动态和缴费的相关事 查看详情>>

如何办理铜陵市工伤认定?

小编从铜陵市人社局收集到相关资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何办理铜陵市工伤认定?

铜陵市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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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铜陵市工伤职工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铜陵市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下面工伤保险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最新铜陵市工伤赔偿标准。

最新铜陵市工伤职工伤残赔偿标准

铜陵市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一至四级类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五六级类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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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铜陵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政策调整

铜陵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上调,工伤保险小编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市人社局上调了铜陵市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其中,新增工伤人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待遇的新标准自今年1月起执行。其他具体事项请看下文!

最新铜陵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政策调整

铜陵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政策调整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标准按照工伤人员发生工伤前一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作为其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计发基数进行支付。

另外,为了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的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对于本人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统一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今年6月4日,市统计局发布了2013年铜陵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051元,即每月4088元。

铜陵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政策调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安徽省实施办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用人单位对2014年新增工伤人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丧葬补助金等工伤待遇,应以每月4088元为基数计发。与上年相比,平均每月增加基数为118.5元,从今年1月起开始执行。

另外,工伤护理待遇人员水平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调整,即也按照每月4088元基数执行,在接行政部门通知后自今年7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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