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工伤保险查询

温州市工伤保险政策

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需要按照相关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温州市各类伤残赔偿的标准,请大家认真阅读。 一、温州市工伤死 查看详情>>

最新关于温州市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截至2015年10月,我市工伤参保人数已达241.23万人,覆盖所有用人单位所有职业人群。今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调整,有效帮助风险类别划分更细化,同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原先的三类调整为八类,不同类别对应不同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更加具体有效。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来了解。

最新关于温州市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从温州市人社局获悉,温州市出台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文件,明确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八类,不同类别对应不同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此次调整,总体上降低了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水平,有效减轻了用人企业负担。

经过调整,总体上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水平。根据温州行业特点,多数企业的基准费率将有所下降,减少相应支出,有效减轻了用人企业的负担。

温州市工伤保险费率

新基准费率从2015年10月1日后开始实施。因行业基准费率调整而产生的收缴差额,用人单位可在2016年1月向地税部门办理申报缴费时予以调整,也可在办理年度结算时予以调整。

同时,工伤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实行浮动。今后用人单位如果安全生产存在隐患、工伤事故多发的,特别是大工伤没有、小工伤不断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将上浮,工伤保险费用将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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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温州市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

工伤保险小编了解到,温州市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加强基金管理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96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调整完善我市工伤保险政策方面的内容。

【政策】温州市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

一、关于行业划分和行业基准费率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

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温州市工伤保险费支收比例、工伤发生率及职业病危害程度,确定我市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和1.9%。

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含储备金和风险调剂金)低于12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会同同级财政、地税部门合理确定本地区的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报本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调整提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53号)规定,2015年10月1日后因工伤住院治疗的工伤职工,在温州市范围内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标准由原每天15元(定额包干)调整为每天20元(定额包干),到温州市范围外治疗期间伙食补助费仍为每天25元(定额包干)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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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温州市工伤保险鉴定的标准

工伤保险认定标准,对大多数职工朋友来说都是模糊不清的。本栏目专注为温州市民解读工伤保险认定标准、工伤保险办理条件等详细内容。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难题请跟着工伤保险小编一起看看下面内容吧!

详解温州市工伤保险鉴定的标准

温州市工伤认定标准

1、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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