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伤保险查询

西安市工伤保险政策

各位可知道,如果要想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就必须得缴纳工伤保险费,那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否像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呢?下面是工伤保险小编整理的有关西安市最新工伤保险缴费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西安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 查看详情>>

了解西安市工伤保险认定办事指南

关于工伤保险认定的办理流程,大家了解多少?其实说到这个工伤认定的流程,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主要还是看大家有没有掌握其中的窍门,而工伤保险小编在这里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西安市工伤认定的详细办理步骤,希望能帮到大家。

了解西安市工伤保险认定办事指南

西安市工伤认定申报材料

(一)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提工伤保险基金中心的《事故申告登记表》及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原件(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二)《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

(四)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五)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按手印)及证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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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工伤保险政策的最新调整

工伤保险作为主要的社会保险之一能够很好地保障人们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人们对于工伤保险的重视程度也逐渐加深。那么关于工伤保险政策大家是否有了解呢?工伤保险小编给大家提供了一份西安市工伤保险新政策的详细内容,供大家阅读。

关于西安市工伤保险政策的最新调整

一、调整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不包含2015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已经死亡以及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

二、调整标准:

(1)伤残津贴部分:等级为1至4级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21元;等级为5至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257元。伤残津贴调整后,等级为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692元的,增加到2692元。等级为5至6级的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182元的,增加到2182元。伤残津贴调整后,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1至4级工伤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低于2692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配偶、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33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3)生活护理费:2016年度生活护理费以2015年西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进行调整。此基数尚未公布前,生活护理费仍按照2015年生活护理费标准执行,待公布后,予以补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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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西安市工伤保险赔偿最新内容

工伤保险作为工伤赔偿的核心组成部分,其建立的主要目的是保障了职工未来的的基本生活和康复,以维护社会和谐。那么西安市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各地区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包括哪些内容?下面,就由工伤保险小编带大家去了解下吧!

解读西安市工伤保险赔偿最新内容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4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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