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工伤保险查询

孝感市工伤保险政策

为贯彻落实社会工伤保险的赔偿制度,近日,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工伤保险的陪偿标准》。这次制定的标准强制说明了工伤保险做为社会保险的一部份。从而企职工必须依法享有的义务。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关于这一方面的内容吧。 孝感市 查看详情>>

孝感市社保局重新调整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据小编走访了解,孝感市为了社保局为了能够让企业职工在工作中都能拥有好的劳动保障,从2016年1月起,对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做了重新的定制。工伤保险的缴费是是依旧工伤程度的不同而不同。同时,对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也要按按照《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制度》进行。

孝感市社保局重新调整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孝感市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

社保部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明确,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同时,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孝感市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

孝感市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2015年4月27日)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即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难以确认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

孝感市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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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上调孝感市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标准政策

近日,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新修订的《孝感市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孝感市2015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企业养老金增长等情况,经研究,决定提高工伤人员有关工伤待遇。具体详细政策调整内容请看下文。

将上调孝感市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标准政策

孝感市将上调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标准政策

新调整的工伤待遇涉及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工伤生活护理费、因公死亡丧葬补助金等内容。具体为:

(一)增加工伤伤残津贴。2012年底前因公致残被鉴定为1-4级,目前仍享受待遇的,在现有基础上按级别分别每月增加230、220、210、200元的伤残津贴;致残5-6级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185、155元。凡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或已纳入退休待遇调整管理的工伤人员,不属于此次调整范围。已安排继续工作的五、六级伤残人员不属于此次增加伤残津贴对象。

(二)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在目前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基础上,其中配偶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月增加90元,属于分担供养的按原分担比例相应增加。

孝感市将上调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标准政策

(三)工伤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生活护理费标准为1175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生活护理费标准为94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生活护理费标准为705元/月。低于这一标准的从2013年7月1日起提高到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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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社保局公布最新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为贯彻落实社会工伤保险的赔偿制度,近日,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工伤保险的陪偿标准》。这次制定的标准强制说明了工伤保险做为社会保险的一部份。从而企职工必须依法享有的义务。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关于这一方面的内容吧。

孝感市社保局公布最新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孝感市工伤保险赔偿需出具的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孝感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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