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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简介:隶属于忻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副县级全额事业单位。中心主要承担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企业工伤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等工作。
地址:忻州市利民西街9号
邮编:034000
电话:0350-3309074 0350-3309074
忻州市工伤保险政策
忻州市新出台的工伤保险政策调整方案
据小编走访了解,忻州市为了社保局为了能够让企业职工在工作中都能拥有好的劳动保障,从2016年1月起,对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做了重新的定制。工伤保险的缴费是是依旧工伤程度的不同而不同。同时,对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也要按按照《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制度》进行。
忻州市提高生育保险待遇
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规定,抚恤金标准根据各地区工资等待遇而定,调整幅度不得低于上年度平均待遇的15%。忻州市将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幅度要掌握在300元左右。
此次调整按各统筹地区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平均幅度,按不低于上年度平均待遇15%的比例确定。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基本保障线标准按照不低于本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生活护理费基本保障线标准按照2010年度本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30%确定;供养亲属抚恤金基本保障线标准按照2011年度本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40%、30%确定。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关系到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切身利益,是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大事,是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查看全文>>忻州工伤赔偿之工亡职工待遇支付办事指南
从收集到的资料了解,忻州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些都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的,有法律保障的利益,各位参保人员可以放心参保,享受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请大家认真阅读下文了解。
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忻州工亡职工待遇支付申请资料
1、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的工亡认定书
2、医院的死亡证明(公章)
查看全文>>忻州市工伤认定办理指南
忻州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许可条件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争端证明书
4、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