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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景洪市易武路17号
内设部门:办公室、公务员管理科等
规划法规科:负责人事政策法规的综合调研等
工资福利科:综合管理全州国家机关等
办公室:承办本局人事管理工作等
西双版纳州工伤保险政策
关于西双版纳州工伤保险认定新办理流程
关于工伤保险认定的办理流程,大家了解多少?其实说到这个工伤认定的流程,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主要还是看大家有没有掌握其中的窍门,而工伤保险小编在这里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西双版纳州工伤认定的详细办理步骤,希望能帮到大家。
西双版纳州工伤认定办理条件
符合《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西双版纳州工伤认定办理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身份证;
(3) 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查看全文>>介绍西双版纳州工伤保险缴费指南
工伤保险一直以来是充满争议的话题,为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伤保险缴费对大多数职工朋友来说都是模糊不清的。工伤保险小编为西双版纳州市民解读工伤保险缴费的比例等问题,下面请详细阅读下文了解。
西双版纳州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昆明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按其上年度工资总额的0.5%一l.3%统一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费别费率
(1)矿山、井下、开采、生产及储备装卸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企业1.3%;
(2)冶炼、钢铁、建筑、安装、建材、交通、运输、铁路、化工企业为1.2%;
查看全文>>关于西双版纳州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
工伤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人身伤害。那么员工是否了解工伤保险条例呢?条例里面包含了哪些详细内容?下面工伤保险小编整理了西双版纳州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和了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筹城乡发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云政发〔2003〕185号)、《云南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省劳动保障厅第3号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州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州外注册并在本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农民工是指户籍在农村,并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第三条 州、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其所属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
第四条 农民工就业较为集中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保障本行业就业的农民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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