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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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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工伤保险政策
最新徐州市工伤保险条例
《徐州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16年1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徐州市《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详细条例请看下文。谢谢浏览!(选取第一条至十五条)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按照本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确定。
第五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工伤保险费率管理有关规定制定费率浮动办法。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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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须知
提到工伤保险相信徐州市的市民们都知道,小编想问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市民职工们,你们都了解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吗?没了解的市民们不用急!工伤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徐州市工伤保险赔偿新标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徐州市工伤职工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单位支付)
3、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单位支付)
4、康复性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查看全文>>办理徐州市工伤保险认定的相关流程
工伤保险小编通过采访徐州市的市民了解到,大多数的市民对于办理工伤保险认定的相关流程并不熟悉,那么办理徐州市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要怎么走?工伤保险认定的条件有哪些?徐州市工伤保险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小编在这里已为大家提供了一份详细的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指南,给大家分享。
徐州市工伤认定受理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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