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青海省玉树县结古镇民主路10号
电话:0976-82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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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工伤保险政策
了解玉树州工伤保险之工伤鉴定的办理手续
工伤保险认定标准,对大多数职工朋友来说都是模糊不清的。工伤保险小编为玉树州市民解读工伤保险鉴定的流程,下文是由工伤保险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玉树州的鉴定内容,请详细阅读了解。
玉树州工伤保险鉴定材料
1、工伤鉴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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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小编从玉树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经省政府批准,玉树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现行玉树州工伤保险费率。具体请参阅下文。
玉树州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此次调整费率,玉树州工伤保险缴费平均费率由0.89%下降至0.79%,预计全年可减少参保单位缴费近3000万元。费率调整后,玉树州工伤保险基金略有结余,具有较强的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据悉,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为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通知》将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调整划分为八类,全省八类行业统一实行八种不同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玉树州工伤保险费率调整遵循“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总体原则。调整主要取决于各统筹地区基金结余存量,不搞“一刀切”,对于当期收不抵支或累计结余不足的地区,授权在全省基准费率的基础上确定本地区的行业费率标准,可上浮120%-150%。对收支平衡,基金结余较大的统筹地区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确定的基准费率执行,今后,可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适时上浮或下浮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通过调整费率,在保障参保职工工伤待遇的前提下,逐步消化过多的基金存量,将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促进基金的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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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政府批准,玉树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玉树州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玉树州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玉树州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具体详细政策内容请参考阅读下文。
玉树州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政策
这是玉树州自2007年以来,第6次调整提高工伤人员长期待遇,将进一步有效保障工伤人员、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特别是老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
据悉,此次调整待遇的范围是2014年12月31日(含)前发生工伤,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以及按月领取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玉树州工伤保险调整后标准
一至六级工伤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每人每月增加220元。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部分护理依赖的调整到每人每月1303元,大部分护理依赖的调整到每人每月1737元,完全护理依赖的调整到每人每月2171元;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调整后实际领取额每人每月低于860元的,调整到每人每月860元。已办理退休手续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按月领取养老金和按月领取退休金的工伤人员,不参加伤残津贴待遇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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