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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张店区南西六路21号
电话:0533-2863880、12333(社保查询)
网址:http://sdzb.hrss.gov.cn
淄博市工伤保险政策
办理淄博市工伤保险认定的最新方法
根据我国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一般都是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的。那么工伤认定需要哪些办理手续?工伤保险小编提供了淄博市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淄博市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4.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属职业病的需提供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两人以上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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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16年全新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诠释
工伤保险做为企业职工的一种保障制度,使企业职工在工作中身体受到伤害的时候有所保障。为此,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工伤鉴定的等级和工伤鉴定的程度做了相应的赔偿。据了解。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赔偿条例》里的条例进行的。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淄博市工伤赔偿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淄博市工伤赔偿康复费
查看全文>>2016年淄博市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人身伤害。那么员工是否了解工伤保险条例呢?条例里面包含了哪些详细内容?下面工伤保险小编整理了淄博市工伤保险条例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问题。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第五-十一条)
第五条 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工伤医疗费;
(二)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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