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

个人、单位如何办理乌鲁木齐市参保登记手续

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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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如何帮助员工办理参保登记呢?新成立的单位又该如何办理参保手续?据社保小编从乌鲁木齐市社保局了解到本市单位办理个人参保和新单位登记的手续是这样的,现在就跟随小编一起去看看详细内容!

  乌鲁木齐个人参保登记指南(单位缴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纳管理业务操作规范》

  申请条件:用人单位应当自用过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此项业务只针对在乌鲁木齐没有社会保险编号人员)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外籍人员需提供在我国允许就业证明及护照原件、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新增参保职工工资表   4、公务员在办理登记时还需提供公务员身份、等级证明材料(公务员录用档案或档案中公务员身份纳编证明);   5、《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四)一并选定今后就诊的医疗机构。

  办理流程:单位携带员工相关材料到所属区县的社保分局办理;有网上申报系统的单位在系统上直接进行登记。

  办理地点:1、区(县)社保分局单位综合岗办理。2、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可在单位客户端申报办理。

  办理时间:50人以下及时办理;50以上2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电话

天山区分局 2337209;

沙区分局4533946;

高新区(新市区)3825514;   水区分局4643374;

开发区(头区)分局 3107675;

米东区分局 3305028

 

新成立公司,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指南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申请条件:公司在本市注册成立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单位批准成立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办理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单位新参保业务时,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必须加盖参保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单位批准成立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若公司在本市注册成立,公司社保经办人员可领取《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资料办理参保手续。

  办理地点:单位批准成立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时间:公司在本市注册成立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

  联系电话

天山区分局 2337209   沙区分局 4533946   高新区(新市区)分局 3825514   水区分局 4643374   开发区(头区)分局 3107675   米东区分局 330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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