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2016年普洱市大病医保政策调整

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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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医保小编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险经办程序,方便已退休或异地居住的参保人缴费,减轻参保人缴费负担,确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按时足额缴纳,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普洱市对2016年度职工医保大病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

调整缴费方式。

普洱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应缴纳的大病保险费用,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从参保人个人账户(医保卡)中自动扣缴,不再由单位代扣或由个人再到地税局缴纳;无单位自行缴费的参保人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由其按原缴费方式到地税局缴纳。

实施大病保险补助政策。

2016年度职工医保大病投保金额为360元/人,思茅区从历年结余的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给予240元/人的补助,补助后,参保人只需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用12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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