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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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医疗保险小编了解,宝鸡市根据我省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居民医保运行的实际情况,调整了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水平。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缴费比例
宝鸡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7.5%
缴费基数
宝鸡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2780元/月及2530元/月
单位与个人相结合缴交:
由单位与员工负责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与员工按各自承担比例相结合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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