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洛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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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理医疗保险报销的居民们,都非常迫切的想知道报销标准是多少吧?医疗保险小编整理了洛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标准,供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洛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如下: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600元、第二次住院480元、第三次住院36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480元、第二次住院360元、第三次住院240元;一级医院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240元、第二次住院120元、第三次住院120元.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比例如下:

起付标准以上到10000元的,三级医院在职80%、退休85%;二级医院在职85%、退休90%;一级医院(含社区)在职90%、退休95%。10000元以上至起最高支付限额的,三级医院在职85%、退休87%;二级医院在职90%、退休92%;一级医院(含社区)在职95%、退休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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