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2016孝感市公积金政策调整解读

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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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小编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5年孝感市公积金政策将做出新的调整,调整的目的是为了今后广大职工在购房等方面使用公积金将更加便利。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政策调整内容,供大家参考。

据介绍,本次孝感市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后,全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为40万元,贷款最长年限也统一为30年;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贷款可申请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0%,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在孝感市以内(含市直及各县市区)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在孝感市以外购房的可以在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贷款和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本息;职工持购房意向书和购房定金凭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所购住房首付款;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可以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部分政策调整后,提高了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便利,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梦,直系亲属可以提供住房公积金支持,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更多职工可以通过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实现长久以来的购房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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