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详细讲解邯郸市2016年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

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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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社会保险的保障制度。近日,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刑发《社会失业保险的缴费方针》(以下简称《方针》)。该《方针》明确规定了企业人员依法参保和依法缴费的规定。同时,《方针》还对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作了一系列的措施。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邯郸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3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费率单位和职工加起来整体由3%降至2%,其中个人费率由1%降至0.5%。

邯郸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以本人当月工资额为基数;企业按照职工当月的工资总额作基数缴费;但缴费基数最低不能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邯郸市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地址

丛台区社会保障中心

地址:丛台路甲45号局

电话:3115976

复兴区社会保障中心

地址:人民西路287号

电话:5520228、5520283

峰峰矿区社会保障中心

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军民路甲1号

电话:506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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