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滁州市调整失业保险费率

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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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费率的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当地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失业保险小编从滁州市人社局获悉,目前滁州市失业保险费率已下调。更多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从2015年3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暂由3%调整为2%,即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费率比原来分别下降0.5个百分点。

参保单位已按原费率缴纳3月份失业保险费的,其多缴费用可抵扣次月缴费。据统计,此项调整将惠及全市所有参保单位和21万余名参保职工,预计年可为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减轻缴费负担约5000万元。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后将不影响相关待遇水平,失业保险金仍为604.5元每人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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