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吉林省建筑工伤保险缴费最新消息

2016-08-22

已有219人查看

 

据工伤保险小编了解到,吉林省人社局下发了《关于吉林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其中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以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5%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吉人社联字 [2016]23号)精神,现就工程结算工伤保险费计取的有关规定调整如下:

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5)的工程,结算时工伤保险费按定额人工费的0.08%计取。

执行《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YL-2015)的工程,结算时工伤保险费按定额人工费的0.08%计取。

执行《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JLJD-XS-2010)的工程,结算时工伤保险费按定额人工费的0.1%计取。

执行《吉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JLJD-GD-2011)的工程,结算时工伤保险费按定额人工费的0.1%计取。

同时强调,本文件仅适用于按吉人社联字[2016]2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直接缴纳工伤保险的工程。

上一篇

你一定不知道的黄南州工伤认定的相关流程

下一篇

解读贵港市工伤保险赔偿最新内容

看过的人还看了

社保工具大全

社会保险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