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2016年黑河市工伤保险新政策

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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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小编从黑河市人社局了解到,从今年起,黑河市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均有一定幅度的提高。具体都调整了哪些内容呢,请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工伤保险住院床费标准上调

2015年7月1日起,黑河市工伤保险本地住院床位费最高支付标准由10元/日调整为20元/日;外转住院由20元/日调整为30元/日。

工伤职工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从2016年1月1日起工伤伤残津贴1-6级每人每月增加240元、230元、220元、210元、200元、185元;护理费调整为每人每月为1414元、1131元和848元;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75元,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5元。

此次工伤保险调标工作1月初完成,1月中旬发放到位。

延伸阅读:黑河市农民工工伤保险相关政策

黑河市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将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享受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相关待遇。参加工伤保险是农民工的权益,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伤保险既可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也可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让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双受益。   为了方便农民工办理参险手续,市地方社保局开设了专门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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