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库尔勒市企业职工工伤认定

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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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据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认定需要有一些程序。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库尔勒市职工工伤认定需要具备的条件,准备的材料以及办理程序。

库尔勒市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办理条件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库尔勒市企业职工工伤认定提交材料

(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库尔勒市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办事程序

审核并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办理时限

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办理地点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8室

办理科室

工伤保险科

联系电话

0996-202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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