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降低达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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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达州市人社厅获悉,2015年10月1日起,达州市将总体降低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这是今年以来,在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范围等利好之后,达州市为减轻企业负担、助推经济发展再出的重要政策措施。

达州市降低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目前,达州市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大于9个月支付额度的统筹地区,缴费费率有的单位在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有的则高于0.5%。

达州市从2015年10月1日起,这类统筹地区的缴费费率原则上都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含0.5%);累计结余低于3个月支付额的,在制定预警方案的同时,通过适当调整费率等方式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基金安全。

今年以来,达州市已采取系列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主要包括: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稳增长16条措施中的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延期执行到今年底;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稳岗补贴政策从原来规定的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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