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荆州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

2016-08-22

已有236人查看

 

荆州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生育保险制度,近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订了《关于生育保险缴费的通知》。《通知》中对2016年的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及缴费比例重新定义。具体调整了哪些方面呢?下面,就让小编来讲解一下关于这一方面的内容吧。

荆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从今年起,生育保险费率由现行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调整到0.4%。用人单位已按原费率标准核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超过按本次费率调整后标准应缴生育保险费部分,在本次费率调整后的生育保险费核定中扣减。

荆州市生育保险缴费的相关事项

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荆州市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人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上一篇

晋城市生育保险缴费调整

下一篇

介绍呼伦贝尔生育保险报销事项

看过的人还看了

社保工具大全

社会保险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