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普洱市2016年新出台生育保险政策

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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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普洱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日,普洱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对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做了一些改进。对此,普洱市社保局决定对《生育保险新的政策的实施方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新政策将在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现在,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普洱市调整生育保险金

今年,我市(普洱)对生育保险政策作了调整。具体为:生育包干费用基本不变,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产前检查费1000元。计划生育医疗费用、职工生育营养补助都在原有基础上调高。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死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标准由原来的5000元调整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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