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最新武汉市生育保险缴费指南

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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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人社厅按照国务院要求,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对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此前,从今年3月1日开始,湖北省武汉市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详细介绍请跟随生育保险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武汉市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标准: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企业缴费标准:企业、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8%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灵活就业人员按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武汉市生育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缴交

  由单位负责缴交生育费用(员工个人无需缴交生育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备注: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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