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全面讲解永州市生育保险主要政策

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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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和保证。永州市对生育保险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完善,下面请看生育保险小编整理的关于生育保险主要政策讲解的具体内容。

一、覆盖范围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二、筹资来源

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0.5%-0.7%。

三、待遇支付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

生育的医疗费用;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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