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关于钦州市生育保险报销事项介绍

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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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政策的执行,是为保障女性职员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也是国家社会给女性职员的一种关爱。因此国家规定单位必须给女性买生育险。钦州市办理生育保险报销,还需视情况提供不同资料。具体请看下文!

钦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参保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

(二)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要求,在计划内的(顺产、难产、流产、引产、放环术、取环术、复通术、绝育术);

(三)参保单位男职工配偶属农村或待业,没有享受生育费用报销的。

钦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一、分娩(顺产或剖宫产)

1、《钦州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2、身份证、《结婚证》;

3、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符合生育二孩的提交有效期内的《二孩生育证》;

4、《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产妇住院收费收据;

7、产妇《医院诊断证明书》;

8、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但其配偶无工作单位,还需女方无工作证明。

二、终止妊娠(流产)

1、《钦州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2、《超声波检查报告单》;

3、相关门诊或是住院收费收据;

4、《医院诊断证书》或《计划生育证明》;

5、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但其配偶无工作单位,还需提交《结婚证》及女方 无工作证明。

三、其他计划生育手术

1、《钦州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2、相关门诊或是住院收费收据;

3、所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

4、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但其配偶无工作单位,还需提交《结婚证》及女方 无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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