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介绍凉山州生育保险报销事项

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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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方都有生育保险政策,但多少有一些条件还是不一样的,现在我们来看看凉山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什么规定?其中享受生育待遇的,还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具体由生育保险小编整理。谢谢大家的浏览!

介绍凉山州生育保险报销事项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凉山州生育保险报销地址

凉山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西昌市三衙街3号 电话:32220944

西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凉山民族体育广场 电话:3202309

木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木里县扎昌街35号 电话:652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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