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阿勒泰地区生育保险政策解读

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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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到目前为止阿勒泰地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职工和居民)、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8万人、23.3万人、5.6万人、6.7万人、7.7万人,社会保障卡累计发放3.8万张,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那么,现在针对生育保险这块,完善补充了哪些方面的政策?

阿勒泰地区降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率

根据《自治区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的通知》(新人社〔2015〕69号)精神,现将我地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降低至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请遵照执行。

阿勒泰地区生育保险金规定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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