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下调福建省生育保险缴费费率

2016-08-30

已有268人查看

 

据生育保险小编了解到,从2015年10月1日起福建省将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明确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支付额度的统筹地区,生育保险缴费费率降低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具体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福建省下调生育保险缴费费率

据悉,来自福建省财政厅消息,自2015年10月1日起,福建省将降低生育保险费率,预计为企业减负4亿元。

据介绍,从2015年10月1日起,福建省将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明确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支付额度的统筹地区,生育保险缴费费率降低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具体由各统筹地区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和基金收支结余情况确定。

现行其中,全福建省机关和财政核拨或核补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仍保持0.35%不变。

福建省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随着福建省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实施,初步测算预计福建省一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4亿元。此次降低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促进稳定就业。

上一篇

2016年广东省生育保险待遇和报销条件

下一篇

介绍呼伦贝尔生育保险报销事项

看过的人还看了

社保工具大全

社会保险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