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关于四川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介绍

2016-08-30

已有347人查看

 

孕妈们最为关心的就是生育保险报销的事情了。如何正确使用生育保险,能省下一笔不少的钱。所以准妈妈们都在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小编为孕妈们搜集了最新最全的关于四川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资料。

四川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注: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上一篇

海南省办理企业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要的材料

下一篇

介绍呼伦贝尔生育保险报销事项

看过的人还看了

社保工具大全

社会保险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