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社会保险查询

白城市社会保险政策

社保是国家的一个保险制度,办理可以分为集体办理和个人办理两种办理方法。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到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社保小编将为您提供白城市用人单位办理新参保登记业务须知,供大家参考。 用人单位新 查看详情>>

白城市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的详情

哪些情况需要进行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又如何进行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呢?当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发生变化时,单位应携带相关变更所需的资料到社保局相关窗口办理即可。社保小编为白城市民整理了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的详情,供市民们参考。

白城市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的详情

参保信息变更服务

基本要求

当参保人员参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社保机构应按照规定时限,及时为参保人员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服务。

参保信息变更申请

参保信息变更申请

当参保人员参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可提出参保信息变更申请,协办员或事务所应接收参保人员提出的参保信息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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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城市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

缴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金的发放的基本保障,每个地方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都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定,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制定了本办法。本文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缴费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办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 缴费单位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第五条 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缴费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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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白城市调整医疗、养老保险及公积金政策

据小编了解到社会保险是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白城市2016年社会保险都出台了哪些新政策呢?随小编一起来了解新政内容吧!

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调整

一、 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人缴费标准统一提高到510元,其中个人缴费由180元提高到190元;大中小学生和儿童年缴费标准统一提高到360元,其中个人缴费由30元提高到40元。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个人缴费由120元提高到130元;低保人员个人缴费由48元提高到58元;丧失劳动能力的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由48元提高到58元。

二、 补助标准

2014年政府补助标准按人均不低于320元执行。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80元,省财政承担84元,市县财政承担56元。

省级财政、民政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城市困难居民参保个人缴费予以补助,具体补助范围和标准为:低保人员每人50元,其中未成年人每人20元;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每人30元,其中未成年人每人20元;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30元。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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