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 潮州市区城新路怡景大厦
电话:0768-2275199、12333
网址:http://www.czsbj.gov.cn
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西河路12号
业务电话:0768-2137531
网址:http://www.czgjj.com.cn/
潮州市社会保险政策
潮州市社保征缴暂行条例
《潮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自2003年10月11日起实行,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和待遇计发办法,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按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实行属地征收。这样有利于保障被保险人的社会保险待遇,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保障被保险人的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业户(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及其员工(不包括外籍人员、华侨及港澳台同胞)、自由职业者(以下简称缴费单位个人),均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原执行《潮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方案》(潮府办[1997]10号)和《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制度的通知》(潮府[1994]31号)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
中央、省属单位除参加省行业统筹的人员外,其他人员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实行按综合费率20%征缴,其中养老保险17%(含个人8%);失业保险2%(含个人1%);工伤保险1%。综合费率每年视收支情况作相应调整。医疗保险费仍按原规定征缴。
第四条: 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和待遇计发办法。社会保险费实行全市统一管理,综合平衡使用。
第五条 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按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实行属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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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潮州市社保最新政策相关调整
潮州市社保最新政策在社保缴费标准上有了新的调整,在医疗保险上,2016年将推行新政策,并自2016年1月1日起适当提高部分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潮州市社保最新政策依据是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2016年社保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和《关于2016年社保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潮人社123号)精神,具体调整政策如下:
2016年参加社保费综合费率的单位及人员缴费标准的调整
参加机关养老保险或个人缴费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工、临时工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薪金)总额申报。其中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暂不调整,待省发文后另行通知。即:个人月平均工资(薪金)总额高于全省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468元的300%,即13404元的,以13404元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2408元的,以2408元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个人月平均工资(薪金)总额高于全市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91元的300%,即10773元的,以10773元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1210元的,以1210元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个人月平均工资(薪金)总额高于全市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91元的300%,即10773元的,以10773元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市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91元的60%,即2155元的,以2155元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仍按综合费率26.8%征缴,其中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仍按23%(单位15%,个人8%);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仍按2%(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仍按1%(单位负担);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仍按0.8%(单位负担)执行。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水平的要求,经市政府2015年度第9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调整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并自2016年1月1日起适当提高部分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现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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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社保信息变更所需资料及流程介绍
社保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当我们发现社保填写的身份证、社保卡等这些重要的信息资料有错误时候,那么必须尽快做出变更,不然以后是领不到社保养老金的。比如,潮州市社保信息变更是通过本人或参保单位的社保经办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所属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申请办理更改即可。
潮州市社保信息变更所需准备资料
(1)《潮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没有被单位聘用的,不需要此项);
(2)第二代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本人的情况说明(签署全名并按上指模)。 如果参保信息的姓名变更或者身份证号码的年龄变更的,应当同时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公民身份号码出错更正证明(盖户籍专用公章)。
潮州市社保信息变更办理流程
(一)参保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和原参保身份证申请更改姓名而身份证号码不变的,须填写《潮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参保人变更的书面陈述、社会保障卡。以上资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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