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社会保险查询

汉中市社会保险政策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难免发生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需要转移居住地的。这时社会保险也需要随之转移,我们称之为社保转移。但是生活中许多人并不知道社保转移的流程是什么,今天就详细为大家阐明汉中市社会养老、失业保险迁移的这个问题。 养老省内 查看详情>>

变更汉中市社会保险信息的操作指南

有时候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导致社会保险信息的需要变更,不同的社会保险信息更正的程序是不一样的。这里社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汉中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变更、注销和失业保险变更的操作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变更、注销登记指南

办理对象及范围 参保缴费单位   

办理条件

缴费单位养老保险登记项目及内容发生变更,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   

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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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办理社保之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操作流程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的社会安全制度,是居民生活的基本保障之一,很多人也被社保办理的程序所困扰,这里跟随小编一起去了解汉中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单位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程序及缴费办法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医疗保险费按年度一次性征缴。   

1、城镇居民:

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照片,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在缴费期内到户籍所在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站)办理参保资格认定、登记及医疗保险费的核定等工作,并在指定银行缴费;长期随父母在本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由父母持暂住证、原籍户口簿、外出务工证明和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材料,在居住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站)为其办理参保资格认定、登记及医疗保险费的核定等工作,并在指定银行缴费。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站)审核、汇总参保居民信息后,统一到所在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2、低保对象、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三无”人员:

分别持当年《汉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民政部门相关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站)确认身份、核定个人缴费数额,并在所属乡镇(社区)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在指定银行缴费;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站)审核、汇总参保居民信息后,统一到所在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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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汉中市市民关注的社会保险三大新政策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重要内容,为了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制度,不断增强社会保障功能。汉中市对社会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新政策它将给社保工作带来哪些影响?给群众带来哪些实惠?跟着社保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医保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一、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均应依照本办法《汉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集和征缴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实行全市统一筹资比例,基金统一管理。全市所有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其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三、退休人员参保缴费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妥善解决退休人员参保缴费问题。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指1999年12月31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际工作的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指2000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实际参保缴费的年限。   (一)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其退休人员实际参保缴费年限满10年的,从2010年1月1日起单位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可终生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际参保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单位应继续按规定缴费基数的6%缴纳其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直止缴费满10年;或单位按当期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满10年或一次性补齐费用后,方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一次性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不计个人医疗账户。   (二)2009年12月31日以后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之前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缴费年限必须累计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退休时实际参保缴费满15年,方可终生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或实际缴费不满15年的,用人单位按职工办理退休年度缴费基数的6%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一次性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社会统筹基金,不计个人医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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