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127号
服务窗口电话:0392-3325920 监督联系电话:0392-3331104
网址:http://www.hahb.lss.gov.cn/
鹤壁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鹤壁市红旗街三巷老局委二楼东侧
电话:0392-2663388、3365350、3335275
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87号,鹤壁市财政局办公楼一楼东厅
电话: 市中心综合科:0392-3328277
市中心信贷科:0392-3314164
市中心财务科:0392-3351063
网址:http://222.141.118.49:8888/hbgjj/
鹤壁市社会保险政策
鹤壁市规范企业职工社保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通知
据了解,社会保险是保障民生的好制度,尤其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鹤壁市社会保障局对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有关问题作了以下通知。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及各项配套政策的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权益越来越为广大参保人员所关注。但是,当前我省一些地方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着执行政策不统一、审核不够规范等问题,影响了养老保险政策的严肃性。为做好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及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保单位和职工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如实申报单位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
二、各地应严格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要求,准确把握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认真做好缴费基数的核定工作。
参保单位以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 应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7〕63号)规定,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
三、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要求,在每年至少一次通过邮寄方式统一寄送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的同时,各地应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电话或网站等方式提供缴费情况查询服务,为参保人员查询提供便利。
查看全文>>2016年度鹤壁市社会保险政策调整
据小编了解到社会保险是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鹤壁市2016年社会保险都调整了哪些政策呢?随小编一起来了解新政内容吧!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15年7月1日起,我市调整2016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将从9297元调至9375元,下限从1860元调至1875元。
据了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进入2015社会保险缴费年度(2015年7月~2016年6月),根据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对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依据我市公布的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上年度单位职工工资,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从9297元调至9375元,下限从1860元调至1875元。
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9375元的,按9375元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低于1875元的,按1875元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高于1875元低于9375元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我市对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作了调整。
查看全文>>关于鹤壁市社保卡具体办理流程
办理社保卡应具备什么条件呢?办理社保卡都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个人或单位社保卡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社保卡在哪里办理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是鹤壁市民在办理时会遇到的问题,社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鹤壁市具体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和依法享受本市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在本市内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台港澳人员。
办理材料
(一)《鹤壁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登记表必须按要求填写。
(二)相片。申领人提供符合制卡要求的电子照片制卡。
(三)社保卡申领的有效身份证件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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