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社会保险查询

河源市社会保险政策

社保关系转移是我们比较常见到的一个社保热点业务了,我国每个省,每个市转移社保关系都是大同小异,那么广东省河源市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应该怎么做呢?接下来就让社保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河源市社保关系转入及转出的详细操作流程。 河源市社保关系转入 查看详情>>

河源市社保申报缴纳管理条例细则

河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已经讨论通过,现在已经面向各机构相关部门发布,本规定实施时间是2013年11月1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适用于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可以有效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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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源市最新政策介绍

2016年河源市社保政策是在社保缴费基数做出了新的调整,河源养老上限调整为14958元,下限2408元不变;医疗上限为调整11355元,下限为3028元。同时广东河源城乡居民医保出来新政策,医疗保险费征收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但是低保等特殊人群,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

2016年河源市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接河源市地税局通知,2015年7月起,河源养老上限调整为14958元,下限2408元不变;失业上限调整11355元,下限1210元不变;工伤上限调整为11355元,下限为2271元;医疗上限为调整11355元,下限为3028元;生育调整为3785元。

2016广东河源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

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为河源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期,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但是低保户、五保户、孤儿、重度残疾人员等特殊人群,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凡是具有河源本市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册学生、新生儿都应当参加河源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参保方式:

1 城镇户籍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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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参保人员新参保业务流程

我们在办理参保过程中,新参保者就分为个人城镇户口新参保者,单位新参保者和个人农村户口新参保者。他们办理社保的机构是不同的,比如个人城镇户口新参保或者是单位新参保提交申请材料到地税办理;个人农村户口新参保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接下来看看需要什么资料和相关流程吧。

一、个人城镇户口新参保或者是单位新参保提交申请材料到地税办理

个人城镇户口新参保: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在市内开设的银行卡原件

单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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