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 菏泽市中华路1009号
电话:0530-5310860
网址:http://www.hzrsj.gov.cn
菏泽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95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电话:0530-5190626 投诉电话:5190638
驻市立医院办公电话:5613382
医管科电话:5190626, 征收科电话:5190636, 基金科电话:5190628。
菏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2626号市财政局办公楼
办公电话:0530-5613970 牡丹区管理部:0530-3966632
开发区管理部:0530-5398585 曹县管理部:0530-3235021
定陶管理部:0530-2212110 成武管理部:0530-8639831
单县管理部:0530-4671437 巨野管理部:0530-8210608
郓城管理部:0530-6538052 鄄城管理部:0530-2405012
东明管理部:0530-7253680 举报投诉电话:0530-5613922
网址:http://www.hzsgjj.com/
菏泽市社会保险政策
转移菏泽市企业社保养老保险关系的程序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难免发生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需要转移居住地的。这时社会保险也需要随之转移,我们称之为社保转移。据社保小编了解到菏泽市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程序是这样的,跟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程序
一、市内各县区之间转移 (一)转出 持(调令)或新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函,以及在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二)转入 持(调令)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关系联系函,再持联系函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后再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二、省内跨市或跨省转移 (一)转出 从本市(县区)转至省内外市或外省的,持(调令)或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转出地的养老保险手册,到本市(县区)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持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关系联系函,本市(县区)经办机构收到省内外市或外省的养老保险联系函后再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二)转入 省内外市或外省转到本市(县区),持(调令)或与本市(县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以及原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本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持联系函或邮寄联系函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本市(县区)经办机构收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信息表后再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三、办理地址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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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社保之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社会保险是人民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据社保小编了解,菏泽市对参保程序有特定的要求,为此小编从社保局了解了菏泽市企业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的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
菏泽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参保范围 我市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劳务派遣(或代理)的外出务工人员;中央、省属驻菏单位中未纳入省统筹的所有人员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使用的编外人员。上述人员不论工期长短,不论户籍,不论职工身份,不论所有制形式,都必须依法参保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30天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手续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携带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申请,工商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任命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文件及身份证。 2.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携带个体营业执照或驻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供的就业证明,居民身份证。 3.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再就业的:携带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异地回来就业的),到当地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 4.外出务工人员:劳务派遣(或代理)单位携带从业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薄、一寸照片三张。
办理地址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二楼服务大厅) 办理职工参保手续(稽征科) 缴费(二楼服务大厅)
关于调整菏泽市社会保险待遇的四大政策
据社保小编从菏泽市社保局了解到,菏泽市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社会保险保障制度,进行了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的调整。具体的情况是怎样的?跟随小编一起去看看!
养老政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
1.申请城市低保待遇必须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 (一)持有菏泽市常住城市户口;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菏泽市低保标准; (三)实际生活水平低于菏泽市城市低保标准。
2.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户籍所在地为菏泽市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菏泽市农村低保标准。
医疗政策: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和待遇
1.缴费时间和缴费标准 2015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是2014年9月1日到12月31日。缴费标准分为两个档次,一档缴费标准150元/人、年,二档90元/人、年。一个家庭只能选择同一个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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