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黄南州同仁县夏琼中路10号
电话:0973-8724132、8722781
黄南州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黄南藏族自治州热贡路
电话:0973-8797420
黄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黄南藏族自治州中山路47号
联系电话:0973-8723010
黄南州社会保险政策
黄南州调整新农保和城居保社保养老金相关政策
经省政府同意,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黄南州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新型农村牧区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青人社厅发15),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黄南州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现就参保人员关心的政策问题答复如下:
一、调整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的范围是什么?
已经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且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即可享受这次调整政策。
二、调整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是多少?
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25元,由原来的85元提高到110元。
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享受了新农保或城居保基础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按110元计发基础养老金;2014年1月1日以后年满60周岁、符合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员,从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次月起,按110元计发基础养老金。这次提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是省上确定的全省标准,各市(州)、县自行提高的部分仍按原标准继续发放。
三、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如何发放?
查看全文>>黄南州社会保险新征缴暂行条例
征缴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金的发放的基本保障,每个地方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都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定,也会有相关条例来监督管理。有怎样的规定呢?社保小编整理了黄南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详情请见下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查看全文>>黄南州社保跨省转移流程详细介绍
2016年,新年伊始,办理了社保卡的职工离开了原社保办理机构,退保的话会对参保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现在这些都可以走社保跨省转移来解决。本文社保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社保跨省转移流程,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保跨省转移流程中的养老保险跨省转移一环,账户转入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另外,转出人员社保跨省转移流程中养老保险账户有欠费需补缴的,必须在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补缴,否则,未补缴的时间段将不计算缴费年限,也不能再到转入地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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