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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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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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社会保险政策
江西省社会保险办理及缴费流程
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在办理社保过程中对流程不熟悉,导致办事效率低下,目前,江西省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参保分为单位参保和个人参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单位和个人参保办理的相关资料及注意事项,方便大家查阅。
一、单位参保程序:
新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单位应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持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帐号、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单位公章、职工发放工资签名花名册以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到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同时由社会保险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号,为职工确立社会保险关系,并建立个人帐户。
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机构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个人参保程序:
新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携带户主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参保的自谋职业者、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体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办理参保手续,经社会保险机构审核后,编制社会保障号,确立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建立个人帐户。
查看全文>>最新江西省单位社保信息的登记变更与注销办理流程
凡是在江西省本级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军,均可以在1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好关于参保单位社保登记信息变更、注销的办理。
江西省单位社保变更、注销的申办材料:
单位登记变更
①同意参保单位开户的批准文件或同意参加其他险种的批复文件;
②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银行开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⑤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江西省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表》。
单位注销变更
①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的通知;
②法律裁定企业破产等情形的法律文书;
③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销、终止的有关文件;
④有关部门批准转出及转入地经办机构同意接收的证明;
⑤《江西省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⑥《江西省参保单位参保业务变动申报表》。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条件
1、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一)单位名称;(二)住所或地址;(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四)单位类型;(五)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六)主管部门;(七)隶属关系;(八)开户银行账号;(九)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2、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程序:如图
江西省最新社保费征缴政策规定介绍
小编从江西社保局了解到最新的江西社保费征缴政策规定,江西省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江西省社保费征缴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五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 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