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社会保险查询

揭阳市社会保险政策

揭阳市办理社保个人信息变更的流程,首先要准备好申请资料,再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办理时间当月15日前(含15日)申请的,视为当月办理的业务,16日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办理的业务,而且办理这个业务是不收费的。 查看详情>>

揭阳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及转出具体流程

揭阳的朋友们,很多时候我们生活中都会出现更换工作的事情,那么必然会涉及到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它主要包括有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揭阳和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出揭阳这两种情况,那么现在就让社保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具体情况,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揭阳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流程

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异地调入市级统筹单位的职工,应将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入市社保局。

一、 办理程序

(一) 先办理参保手续。

(二) 凭市社保局同意转入申请函到转出地办理社保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

(三) 到对方转出60日后,凭转出地开具的保险关系转移清单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市社保财务科查询基金到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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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揭阳市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最新政策

对于参加市社会保险各单位及其离退休人员、市内居住的跨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问题,由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2016年度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生效日期是2016年4月1日起至6月20日止。

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有关规定,2016年4月1日起至6月20日止,开展2016年度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市内居住的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可选择到居住地附近的社保经办机构或市社保局授权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凭居民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认证。

二、市直离退休人员,可按上述方式办理认证,也可以在市社保局授权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进行认证。其中单位(社区)管理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社区)在市社保局互联网站上进行网上申报认证或通知离退休人员自行前往网点办理认证。

享受工伤长期待遇人员由单位按纸质材料办理认证。

各县(市、区)参保单位及离退休人员请到所在地社保局或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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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社保征缴暂行办法相关条例细则

结合揭阳市社保经济发展情况,为了更好的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加强社保征缴的实施,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揭阳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从而确保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提高揭阳市人民的生活水平。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及其职工(以下简称缴费个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本办法规定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及其职工(以下简称缴费个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本办法规定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没有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申请缴纳社会保险费,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按税收管理体制实行属地全责征收。

第五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办理工商登记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办法施行后办理工商登记的缴费单位应当自领取工商登记证件之日起30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等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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