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社会保险查询

金华市社会保险政策

相信不少市民都有过这样的经历,由于工作调动的需求要去外地任职,这个时候档案、社保等一系列手续的调动往往会人头疼不已。社保小编从金华市社保局了解到,从2016年1月开始,金华市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的转移业务实现了“一站式办理”,免去了参保人市、区及养老、医疗等各经 查看详情>>

介绍金华市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

大家可知,社会保险由于其在社会保障和国家运行等中的重要性,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方式和内容也就成了一个重要的关注问题。那么在社会保险费缴纳方面,单位有哪些职责,个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社保小编收集了关于金华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供大家阅读,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 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 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 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查看全文>>

金华市单位社保信息变更登记操作指南

社保登记是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用的前提与基础,因此金华市社保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及时办理社保登记。如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发生变化,则应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更手续。那么当社保参保单位发生变更时,该如何办理这些程序?要准备哪些资料?去哪里办理?现在就跟着社保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内容或某个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在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办理材料

1、地税部门已审核的《税务登记变更表》;

2、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查看全文>>

金华市调整社保之医保、工伤保险政策的最新消息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金华市社会保险政策体系和提升社会保险保障服务水平,2016年,金华市多项社会保险政策、规定有所调整。社会保险政策与每一位市民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为使群众更清楚了解2016年金华市的社会保险政策调整情况,社保小编已整理了一份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了解!

金华调整市区工伤保险费率新政策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加强基金管理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96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区实际,现就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见附件)。

二、关于行业差别费率及其档次确定

(一)行业差别费率标准。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