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社会保险查询

聊城市社会保险政策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的社会安全制度,是居民生活的基本保障之一。而社保关系的转移也时常发生,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现在跟随小编一起去看看聊城市社保养老保险转移及异地就医的相关内容。 查看详情>>

如何变更及注销聊城市城乡居民社保养老保险

  当参保人员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该怎么办?相信这个问题在很多参保人员脑海中存在,为此,社保小编专门从聊城市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相关内容,发现聊城市变更和注销城乡居民社保养老保险的流程是这样的,一起来看看。

 

  一、信息变更业务指南

  1. 参保人   参保人员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村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以下简称《变更登记表》)。

  2. 行政村经办程序   村协办员根据参保人员填写的《变更登记表》,检查有关证件和材料是否齐全,并在将相关材料及《变更登记表》一并上报乡镇事务所。参保农民本人也可以直接办理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3. 乡(镇)保险管理机构经办程序   乡镇事务所初审村上报材料,审核无误后,将需要变更的信息及时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将相关材料及《变更登记表》上报县级社保机构。

  4.县级社保机构经办程序   县级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对农保信息系统中参保人员的变更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制作《银行存折》,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

查看全文>>

详细介绍聊城市社会保险的办理指南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购买社保,但至今为止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社保到底该怎么办理?要去哪里办理?要准备什么资料?这里社保小编为大家收集了聊城市社保办理登记的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希望对您有帮助!

  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指南

  一、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须知   参保单位持以下证件到机关事业保险处办理:批准成立文件、机关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任职文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上级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经审核证件、资料,符合规定的当场予以登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城镇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1)城镇各类企业: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所在地行政服务中心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2)城镇个体工商户:携带个体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到所在地行政服务中心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3)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及自由职业者: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委托职业介绍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第一步:参保人申请   参保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新农保参保申请: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特殊参保群体人员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步:行政村经办程序   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登记表》(简称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在本月20日前,一并上报乡镇事务所。参保本人也可直接到乡镇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步: 乡(镇)保险管理机构经办程序   乡镇事务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在本月25日前,一并上报县级社保机构。   

查看全文>>

聊城市社会保险政策有这样的规定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那你对社保政策有多少了解呢?这里社保小编整理了聊城市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最新政策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

  养老政策:企业职工退休的条件

  (一)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和国发[1997]26号文件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社会保险法》还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遇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三)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干部和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由医院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四)企业职工因病退职根据鲁劳发[1998]141号文件规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缴费满15年的,本人申请,社会保险机构审批,可按月享受退职生活费待遇。缴费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统帐结合改革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本人2个月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养老金,改革后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所在上年度1个月的职工平均工资的养老金,一次付清。   (五)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及自由职业者根据聊劳社发[2003]19号文和聊劳社发[2007]3号文件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对于到达退休年龄缴费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至缴费年限满15年为止,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医疗政策:聊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

  一、关于参保职工享受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以下简称医保最低缴费年限)。   (一)符合《聊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二条所规定范围的参保职工,其最低缴费年限男为25年,女为20年。2001年元月1日以后符合国家规定退休的人员,未达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在办理在职转退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时,以上年本市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之和,一次性补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救助金后,方可享受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在办理参保手续时一次性补缴。补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补缴时职工所处年龄的比例一次性划入个人医疗帐户,其余进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   (二)2000年12月31日前的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除外)视作医保缴费年限。2001年元月1日之后调入本市的职工或转业到本市的人员,调入或转业前的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作医保缴费年限。凡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职工,如其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必须补缴至医保最低缴费年限。   (三)未达到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在其办理退休手续时,终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如个人帐户有结余的,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二、关于单位参保待遇   按照聊劳社发[2000]67号文件的规定,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时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办理证卡、缴纳费用。凡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有关手续的用人单位,必须从登记时按上年本市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将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之和,一次性补缴自规定时间至参保交费当月的医疗保险费。补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时间职工所处年龄段的比例一次划入个人医疗帐户,其余进入社会统筹基金。在此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参保职工自参保交费当日起按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年限可计算医保缴费年限。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