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社会保险查询

娄底市社会保险政策

社保小编从娄底市人社局了解,当参保单位的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以及其它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中登记的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向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申办变更登记手续。 娄底市参保单位基本信息 查看详情>>

开展娄底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

为顺利开展好娄底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工作,严格参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的意见和关于确定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地区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56号)要求执行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积极探索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二、工作目标

建立信息披露、举报投诉、新闻发布、巡视检查和民主评议等社会监督制度,完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规范权力运作,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娄底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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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单位参保登记办理程序

从娄底市社保局了解,在本市,当用人单位发生新增设立、单位合并、单位分立、统筹范围内转入、跨统筹范围转入等情形,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承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管理离退休人员的义务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娄底市单位参保登记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3、《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4、《湖南省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湘劳社发[2001]150号)

5、《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险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湘人社发[2011]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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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娄底市社会养老保险跨省转移五步骤

社保小编从娄底市社保局了解到,在本市进行社保养老保险跨省转移五大步骤即可完成,包括向所在单位申请停保,在养老保险经办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就业地社保部门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第一步:向所在单位申请停保

第二步:在养老保险经办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必须携带如下材料:

1、申请。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具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5、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6、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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