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社会保险查询

宁波市社会保险政策

据悉,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职工年老、患病、失业时的基本生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措施。因此才造成了每个地方都有相对应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进行法律上的约束,而社保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宁波市的社保费 查看详情>>

参保单位如何变更宁波市社会保险信息

社保小编收到很多市民反映,宁波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该要如何办理?如果发现单位的社保内容,社保信息错误的,必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缴费登记,那么个人账户信息变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单位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社会保险登记时需提供些什么呢等?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办理条件

需办理养老保险单位基本情况变更手续的事业单位

办理材料

一、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变更:

1、《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 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登记表》;

查看全文>>

介绍参加宁波市社会保险的办理指南

随着现在保险意识的提高,人们对于社保的重视有了较大的提高。社保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社会保障。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了社保,但很多人还不知道该怎么去办理,这里就跟着社保小编一起去了解宁波市社会保险办理的相关内容。

办理条件

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根据其地税纳税关系划分: 纳税关系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的企业,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办理;  纳税关系在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的企业,在各县(市)区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登记;  纳税关系不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驻甬分支机构,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登记。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级别对应原则确定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登记注册地对应原则确定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机构。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件;

查看全文>>

详解宁波市社会保险政策最新条例

事物变化是世间存在的必然规律,只有不断变化更新才能跟上新时代的步伐。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政策,让更多的劳动者拥有社会保障,宁波市相关部门对社会保险政策也做出了调整。那具体的调整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惠民政策?这里小编整理了调整的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

宁波微调养老保险政策 政府的补贴部分也能依法继承

从今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政府的补贴部分和自己交的部分一样,也能依法继承了。此外,还有一些微调:根据最新出台的《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宁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更名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与原政策相比,这次实施的新政,在丧葬补助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等制度方面都有明确和突破。

根据《意见》内容,居民参保的条件是:具有宁波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低标准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此次调整后的《意见》规定, 2016年开始,仅对按年缴费的部分给予政府缴费补贴;参保人员如因中断缴费或缴费不足15年需补缴的,补缴年限部分不再给予政府缴费补贴。

考虑到新老政策之间的平稳衔接,对2010年宁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中断缴费的人员,以及预计到达60周岁时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只要在2015年年底前办理补缴,就仍可按甬政发〔2009〕91号规定的标准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请有意补缴的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咨询办理。

查看全文>>